温州市广告协会
各会员企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政府、温州市委市政 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 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加强广告自律审查,维 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持对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严管态势。现就 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广告自律审查倡议如下:
一、 决不制作发布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商业炒 作发布各类广告。
二、 决不制作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 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广告。
三、 决不制作发布含有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 买、转让”等内容的广告。
四、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 途配方食品广告时,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内容发布,决不发布 未经审查或者擅自篡改审查批准内容的上述类别广告。
五、 决不发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
六、 视频、户外、电梯间、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各类 媒介发布广告,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大众 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好广 吿发布审查责任。
七、加强公益广告宣传,传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正确 知识,破解不实谣言,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的信心和决心。
疫情防控期间,各广告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 当,加大涉“新型冠状病毒”广告及相关内容自我审查力度, 杜绝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如有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的,积极向 广告监管机关反映、举报。
温州市广告协会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