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服务于行业自律·维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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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广告
擦亮火眼金睛教你辨别
风水迷信
投资回报承诺
虚假广告
比房价还高的,是房产中介的广告水平
那拼的可都是段子和才华
一点都不输广告人
朋友圈里的广告五花八门
各大网站的上的广告也抓人眼球
但有很多广告都违!法!啦!
对于当前房产中介行业的乱象
各地都在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去年,我们对房产中介网络广告
进行了一次集中检查,
通过行政指导、约谈和处罚等多种方式
对部分违规企业进行规范。
仅仅因为广告中含有“位置风水好”这几个字
我们就对这位老板罚款5万元
事实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既然大家都在 那我们就来说说清楚
案例警示
1 风水迷信(2条)
1.“出售南郊海域天镜,大院子,开间9.6米,位置风水好,使用面积 500万”;
2.“南郊海域天境,大院子双开间,位置风水好,使用面积大 498万”。
法条链接:
当事人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含有迷信内容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八)项的规定。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八条 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导向问题是市场监管部门广告监管的重要领域,广告法严格禁止广告中出现封建迷信等体现不良导向的内容,一旦违反将受到严厉制裁。本案中,考虑到相关广告辐射面相对有限,造成的直接社会危害不大,且为初犯,我局对当事人予以了减轻处罚。
2 投资回报承诺(5条)
(列举部分)
1.“门面房塞纳丽舍投资做生意都可以,位置好,回报率高,税少有钥匙...65万”;
2.“门面房塞纳丽舍投资做生意都可以,位置好,回报率高,有钥匙随时看”;
3.“东盛广场5.5米挑高复式精装抛售,拎包入住;投资自住首选...”;
4.“塞纳丽舍小区纯底楼商铺市口好 带租约 回报高 68万”;
5.“塞纳丽舍回报高小区纯底楼商铺,市口好,有钥匙随时看 68万”;
法条链接:
当事人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的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广告法也禁止房地产广告中出现房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相关内容,避免对购房者产生误导。
3 “最”类虚假广告(5条)
(列举部分)
1. “南洋壹号公馆联排276 120平赠送 性价比最高一套,满两年 380万”;
2.“望府,五期,最新的房子,性价比最高,保证真实有效房源,房东诚心...”;
3.“盛世一品,大平层,180平,户型超好,目前性价比最高一套,只要300万”;
4.“实验中学,塞纳丽舍,精装修,自住房,保养超好,满两年无税,看房方...”;
5.“65万包证拿到手,东盛广场60 60 不限购可贷款,房东急售,性价比最高一套”;
法条链接:
当事人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这是广告法对广告的基本要求。本案中,当事人大量使用“最好”、“最便宜”、“性比价最高”等广告语,与事实不符,对购房者具有潜在误导性,应予严厉禁止。
本案当事人使用多个账号,发布违法广告20余条,触犯《广告法》多个条款。我局综合考虑其违法事实相关情形,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提醒
虚假广告千变万化
但万变不离其宗
这些虚假违法广告的伎俩不难识破
如果真的上了当
要第一时间保留证据
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
请各位老板们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诚信经营最重要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