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程序

服务于行业自律·维权·发展

     

会员入会程序

 本会会员分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形式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2.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3.在广告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领有营业执照和广告经营许可证,具有一定规模、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较高的经营单位,有一定影响并设有广告机构的大、中型企业,从事广告管理、信息服务、研究教学的单位。

5.在工商、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从事广告业有一定影响的,广告理论、设计和制作水平较高的工作者。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协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3.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2.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3.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以下情况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1.破产者;

2.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广告许可证者;

3.个人会员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4.犯有其他错误影响恶劣者;

5.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规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