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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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广告经营单位信用承诺制度

2017年09月11日

温广协【2017】1号

温州市广告经营单位信用承诺制度

各协会会员:

为营造依法经营、健康文明、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环境,共同促进温州市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抵制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温州市广告协会会员必须遵守以下承诺制度:

一、严格遵守《广告法》、《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自律,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净化广告发布环境,把握正确的广告宣传导向,传播社会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树立行业诚信形象,做依法经营广告的实践者、诚实自律的先行者、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和广告市场秩序的维护者。

二、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广告审查员的培训和管理,落实法定广告审查责任。依法承接广告,依法发布广告,坚决不承接证明文件和手续不全以及内容不真实、不合法的广告业务。

三、诚实守信,拒绝设计、制作、发布各类虚假违法广告。

四、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大力创作和发布公益广告,倡导民族传统文化,树立社会良好风尚,促进广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五、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及时认真处理消费者有关广告投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温州市广告协会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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