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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大型户外广告拆除补偿情况的公示

2021年07月02日



根据2020年3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大型户外广告补偿方案精神,经审查,温州市泰山广告有限公司提交的广告补偿申请符合补偿条件,拟按规定程序予以补偿。(详见附件1:广告拆除拟补偿列表)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收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8日


电话:0577--55589122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766号607室

邮编:325000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2日


附件1:

广告拆除拟补偿列表


序号

广告公司

广告位置

广告类型

广告面积(㎡)

拟补偿金额(元)

1

温州市泰山广告有限公司

江滨东路会展中心南首

牌体

2100

462000

2

温州市泰山广告有限公司

马鞍池西路温州银行前人行道

牌体

13.5

2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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