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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户外广告设施拆除补偿情况的公示

2023年09月08日


根据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2010号)对户外广告设施拆除补偿精神,经审查,浙江一川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浙江蓝天广告策划有限公司提交的广告补偿申请符合补偿条件,拟按规定程序予以补偿。(详见附件1:广告拆除拟补偿列表)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收公众监督,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2398日至2023916

电话:0577-86867606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升平路77号便民服务中心626

邮编:325000



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98


附件1:广告拆除拟补偿列表


序号

公司名称

广告地点

规格

面积(平方米)

预计补偿金额(元)


1

浙江一川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机场大道与滨海大道入口处

(牌体)高65.5米,宽8米,厚三面米,面积1572平方米。

524

115280

2

浙江蓝天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机场路17K+050M(海滨地段左侧农田)

25米×7米×2面(米)面积350(米²

350

77000

3

浙江蓝天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机场大道与灵昆大道交叉口东南侧(黄田村田里)

24*24*15米×8米×宽三面(米)面积360(米²)

360

79200

4

浙江蓝天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机场大道中央绿化带K9+530m段

13.5米×4.5米×宽二面(米)面积121.5(米²)

121.5

26730

5

浙江蓝天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温州市人造革有限公司厂区(机场路一侧隆兴皮革厂对面)

13米×4.5米×2面(米)面积121.5(米²)

121.5

2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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