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服务于行业自律·维权·发展

广告不是想发就能发!这些问题要注意

2020年06月08日

发布广告常见问题

广告发布者的审核工作必须要有台账吗?

广告发布者必须要对相关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建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审查流程、广告主的资质、相关实验报告等材料,有关档案并不一定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建立,可以建立网络档案。

软文广告的监管是否和其他广告一样?

在大众传播媒介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服务都为广告,要求和硬广一样。

教育培训在与学员签订的协议中条款写明如果考试不过则退学费,是否在广告中可以宣称“保过班”?

不可以,教育培训的效果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是《广告法》中明文禁止的,即使合同中有保证条款也不能宣传。

“三品一械”广告通过审查后,发布时可以省略广告审查中的部分字样或调整背景吗?

不可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条规定“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内容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不得进行剪辑、拼接、修改。已经审查通过的广告内容需要改动的,应当重新申请广告审查。”

网上销售的海淘类商品,其发布的广告内容如何规定?

海淘类商品在境内电商平台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中国广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进口消毒产品是否可以宣传抗菌、抑菌?

进口消毒产品可以宣传抗菌、抑菌,但必须保证有宣传内容真实性的相关依据。

进口普通化妆品广告宣传育发、美白,但产品成分上有此功能,是否可以宣传?

进口普通化妆品广告不能宣传育发、美白的功效。只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才可以宣传。

少儿频道发布商业广告有哪些具体要求?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少儿频道不得发布含有暴力、不良文化等内容的广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返回列表